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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莱全科组办发〔2007〕1号

      关于印发《莱芜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等七个方案的通知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及我市《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根据全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动员大会的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积极着手进行九个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截止目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农业局、团市委作为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成了七个方案,分别是《莱芜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莱芜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莱芜市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莱芜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莱芜市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莱芜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莱芜市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现将七个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莱芜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莱芜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的要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市教育局和团市委担任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妇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等部门为责任单位。为做好该项行动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任务和要求,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内外科普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提高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科学教育的质量
1、认真落实基础教育科学课程标准,加强科学学科的教学,提高科学教育的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市科协)
2、推动实施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市教育局、市科协)
(二)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促进课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的有效衔接
1、围绕年度主题和对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的主题开展宣传和科学体验活动。
围绕纲要年度主题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团市委)
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健康的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科协、市广电局)
在重大环保节日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节约能源体验和实践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环保局)
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每年6月)期间开展青少年安全知识主题活动和体验活动。(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2、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走进科学殿堂”等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3、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发现和培养我市科技人才后备力量。(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三)提高农村科学教育水平,为农村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
1、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水平。(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2、开展农村未成年人的职业教育和非正规教育,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的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为农村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开展针对农村未成年人的科普活动。(市科协、市委宣传部、教育部、团市委)
推动农村未成年人的职业教育和非正规教育,针对农村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继续升学的未成年人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使他们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农村科普新的生力军和城市务工的技术骨干。(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3、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四)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
开发和集成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科技活动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加强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教育基地等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科普教育功能。(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妇联、市科技局)
(五)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在未成年人科普教育中的作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协、团市委)
——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长和儿童的科学素质。(市妇联、市教育局、团市委)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文化局)
三、2007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校科学教育
认真落实基础教育科学课程标准,加强科学学科的教学。(市教育局、市科协)
(二)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1、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心理咨询、心理指导等各种教育活动。(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科协、市广电局)
2、科技竞赛和青少年科技交流活动。(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3、青少年环保体验活动。(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科协)
4、青少年安全知识宣传和体验活动。(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科协)
(三)创造良好氛围
培训一批社区科普教育工作者,开展社区科普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协、团市委)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四、工作要求
(一)将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相关单位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三)拓展各部门科普资源的服务功能,加强学校的科学教育,重视农村未成年人的科学教育,探索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

莱芜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以及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第一次会议精神的要求,“莱芜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的实施由市农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科协担任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办、市农机办、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工商联、市文联等部门为责任单位。为了做好该项工程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紧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农民科学技术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努力培养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主要任务是:
1、帮助广大农民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意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经营管理意识;树立崇尚科学、移风易俗、遵纪守法、反对愚昧的新风气;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
2、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生产和生活能力。提高农村公众了解科学文化常识、适应现代文明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民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的能力;提高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和城镇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
3、建立适应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要求,符合我国“三农”实际、具有时代特点的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体系和机制;搭建农民教育培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整合、开发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公共服务资源并实现共享利用。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农业局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通过科技下乡、技术服务、农民科技书屋、行风热线、农业信息网、农业广播电视等方式,向农民广泛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服务。
2、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绿色证书培训。在部分区组织实施以农业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为重点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在全市大范围开展绿色证书培训。
3、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农村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民开展转岗就业培训。每年对2万农民开展短期职业技能示范培训,对广大农民开展引导性培训,使农民了解城市生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有关知识,增强农民遵纪守法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4、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培养为核心,每年培养1000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2000户。
5、组织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对全市沼气用户开展沼气使用知识培训。
6、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以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为依托,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中专学历培养;加大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力度,引导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7、作为牵头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召集会议研究协调组织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市水利与渔业局
1、通过各级渔业技术推广站,水利学会、水产协会等机构和团体,组织广大渔业科技人员,通过科技下乡、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向渔民广泛开展渔业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培养一批能带领群众依靠科技发展渔业、共同致富的带头人。
2、组织实施渔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2工程”),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新型渔民科技培训,使其基本具备开展渔业养殖生产必备的技能。
(三)市科协
1、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通过开展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农业科普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激发广大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情。
2、开展“科普村村通”活动。把全市科普村村通宣传栏建成农民身边的科普信息窗口,推动乡村科普站和科普员建设,依托“一站、一栏、一员”常年普及政策法规、实用技术、致富信息、卫生保健、移风易俗等方面科普知识。
3、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按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要求,扶持发展一批有较强区域示范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促进群众性、经常性、社会性科普活动开展,更好地满足群众的科技需求。
4、加强农村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全市的科普资源,组织编创图书、挂图、音像等科普资料,每年免费发放各种挂图、光盘等科普资料。
(四)市委组织部
1、负责开展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大力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增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切实加强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继续加强骨干队伍建设,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认真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造和积累经验。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五)市委宣传部
1、组织协调全市重点新闻媒体,面向农村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传播科学知识,推广介绍农村实用技术。
2、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村送文化、科技、卫生知识。
3、组织开展向农民工送文化科技活动。为广大农民工送去科技类图书及音像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六)市教育局
1、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采取有力措施,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实验实习设施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培养培训能力;广泛开展城乡合作办学,扩大农村学生接受优质职教资源的规模和比例;加大对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使更多的农村学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
2、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继续实施“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动员组织全市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面向已进城农民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帮助农民工提高转移就业的质量和收益。
3、积极开展对农村成人的文化生活教育,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
4、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带动面上工作。
(七)市科技局
1、推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以科技特派员为重点,推广一批农村科技服务新模式;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重点,培育一批农村科技服务中介,引导支持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健康发展。
2、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
(八)市财政局
1、制定财政支农、惠农资金政策,加大对三农的倾斜力度。
2、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有关工作。
(九)市人事局
1、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支一扶”计划)。
2、组织开展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工作,摸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现状,对各类人才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汇总。
3、在适当时候,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表彰活动。
(十)市司法局
1、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道德素质,减少违法犯罪,促进基层社会稳定。以“法德结合、文明理家”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定期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上法制课、散发法律明白纸等形式,对农村干部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以市法律人才教育中心为依托,继续开展为每村培养一名法律大专村干部和为每一个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工程。
2、加快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栏、广播、法律图书角等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定期更新法律知识内容。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营造农村浓厚的法制氛围。
3、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农民工列入重点普法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促使其知法守法,进一步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十一)市文化局
1、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稽查力度。一是规范农村各种物资交流会、庙会的演出审批程序。一般凡需要进行文化演出的物资交流会,应将文化演出的团体、内容等报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后,再交由工商、公安部门审批。文化部门要同审报乡镇签订责任书,切实落实责任。要加强对农村庙会的管理,乡镇政府及工商部门必须与主办单位落实好责任,需要举办文化演出的要严格审批。二是组织文化市场无证经营清查活动。利用新闻媒体、标语、宣传车多种形式,搞好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法规和有关制度的宣传,落实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在此基础上,集中开展黑网吧、无证图书音像经营门头清理活动,切实净化农村文化市场。
2、进一步部署落实好农村各项文化活动的开展。一是实施“科字号”文化下乡服务“三农”工程,坚持经常送文化下乡。以“科字号”文化下乡服务“三农”工程为工作切入点,开展送戏、送书画、送图书下乡活动,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为农民群众选送丰富的文化大餐。二是大力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积极扶持两区建设宣传文化中心、乡镇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文化大院。积极深入基层,培训辅导文艺工作者。组织开展农村文化进城、庄户剧团进社区演出活动,加强市民和农民的交流与沟通,提高群众业余文化活动水平。三是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借助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实现“村村通”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市、区级支中心和乡镇、村居基层服务站点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优秀文化资源。
(十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大力开展以农村新生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者为主要对象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和以贫困家庭子女为主要对象的技能扶贫培训。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对广大农民开展引导性培训,增强农民遵纪守法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信息,推广培训、服务、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推动供求信息的沟通和对接。
3、开展“春风行动”,进一步优化进城务工环境。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逐步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制,提高农民就业能力、维权能力和城市生存发展能力。
(十三)市卫生局
1、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健康教育明白纸、小册子、黑板报、宣传栏、宣传画、标语、举办讲座、开办健康教育农民夜校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传播健康知识。
2、加大对农村居民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他们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改革。
4、开展医疗卫生下乡活动。
5、建立健全农村健康教育网络。
(十四)市广电局
1、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优势,大力宣传各地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工作,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宣传工作,搞好“培训-就业-增收”的典型报道。
3、大力宣传各级各类培训和技术服务机构、培训教师、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民培训工作的典型。
4、大力宣传各区、乡镇(办事处)在加强农民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模式、规范项目实施、提高培训质量方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十五)市林业局
1、通过各级林业工作站、林业技术推广站,“林函大”、“农广校”、社会团体等机构,并依托林业工程和项目,对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林农开展普及型林业实用技术培训,重点掌握适用于本地的林业实用技术;对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林农,有计划地开展比较系统的科学素质及林业技术培训,重点培养一批能带领群众发展林业、共同致富的科技带头人。
2、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全国科普日、林业科技活动周、林业科技“三下乡”、林业科普展览、科普大篷车等形式, 组织由林业科技人员、林业院校师生和离退休林业科技工作者组成的不同形式的“林业科普宣讲团”面向林农广泛开展科普活动。
3、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形式和为林农送电影、图书、戏剧等活动,把林业各项政策法规传送到乡村,引导林农树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思想、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意识;介绍林业实用技术和传递市场经济信息。
4、编写有关《林业实用技术培训丛书》等林业生产技术方面便于携带的学习资料,发放到林农手中,让林农学习和掌握现代林业技术,实现科技致富,推动富民兴林。
5、积极开展维护林地林权等法律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林农树立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林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十六)市畜牧办
1、畜牧法律法规培训。一是通过印发明白纸、设立宣传站、粉刷宣传标语等形式,集中宣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等畜牧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依法经营意识,达到家喻户晓。二是开展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经营、使用秩序。
2、开展畜牧兽医技术培训。一是围绕重点养殖镇村,以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为重点,深入基层开展以畜禽养殖、动物疫病防治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培训。年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二是依托科研、生产单位,举办以饲料营养、环保养殖为主要内容的畜禽养殖专题培训。年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300人(次)。
3、实行技术人员承包养殖场(小区)责任制,帮助养殖户解决养殖难题。年承包养殖场(小区)30个。
4、开展执法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一是对全市动物检疫员、兽药、饲料管理人员开展以畜牧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年培训人员200人(次)。二是对全市基层村级动物防疫员、动物疫病诊疗人员的培训,规范防疫程序,提高免疫质量,减少疫病发生。年培训人员500余人(次)。
5、充分发挥“莱芜畜牧信息网”作用,通过网络,为广大养殖从业人员提供畜牧养殖信息,推广畜牧兽医实用技术。
(十七)市农机办
1、农机法律法规培训。大力宣传《农机化促进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山东省农机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机事故处理办法》等农机法律法规,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
2、以农机化学校为基地,认真开展好农机化新技术、农民专业技能和从业人员更新知识培训。一是做好玉米收获保护性耕作等有关技术培训。把三夏、三秋之前农闲之际作为此次培训行动的工作重点,力争把参加跨区作业的机手培训一遍,使每个机手都能熟练掌握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基本原理、操作规程和维修常识,做到懂原理、会操作、能保养。二是做好农民专业技能培训。首先是新农民培训。结合我市开展的“新型农民培训”等项目,采用培训班、演示会、远程教育、送教下乡、现场指导等适当形式,培养一批具有农机化技术理念,掌握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新型农民,加快先进农机化科学技术向现代农业生产力的转化。其次是操作技能培训。按照上级规定的教学大纲、培训教材和规定程序依法对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及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规范培训,提高农民驾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第三是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参与全市提高农民科学素质行动,主动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不断提高农民从业能力,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向其他行业转移。年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1000人(次)。三是做好从业人员更新知识培训。加强农机化教学人员、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和农机化管理人员等农机从业人员的更新知识培训。对新从事农机化工作的教学人员、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进行培训,培养一批教学骨干、服务典型和管理精英。年培训人员500人(次)。
3、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农机发〔2007〕3号)的要求,我市计划建设1个全省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和2个县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开展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探索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机制,为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累新经验。
(十八)市环保局
全面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进农家”工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远程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图书、标语、文艺演出、环保知识下乡等多种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农民传播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农业知识,结合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建设,推出一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进农家”示范典型,引导农民走新型农业之路。
(十九)市总工会
1、在全市建立数字电影院线,成立流动电影放映队,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积极开展为农民工“送文化、送科技、送法律、送健康、送温暖”等活动,为农民工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解决实际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农民工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06〕102号),做好农民工素质教育工作。
(二十)团市委
1、开发农村青年人才资源。联合市农业局等部门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联合市科技局做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培养青年星火带头人,配合科技部门开展“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20周年活动”;评选表彰莱芜市杰出青年农民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
2、提升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开展技能培养、政策宣讲等活动;召开现场观摩会,命名表彰一批优秀农村青年培训基地、中介组织和就业创业带头人。
3、提高农村青年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村青年基层组织建设,以项目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为重点,强势推进农村青年中心全面建设,促进农村各类青年协会社团蓬勃发展;在农村青年中心成立青年科普协会,培育发展农村基层各类青年专业技术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村青年组织化程度及当地农村青年科学素质提升的互助能力。
(二十一)市妇联
1、加强农村妇女教育培训。依托农村妇女培训学校、农函大、农广校等教育培训网络,开展农业新技术、标准化、现代网络等知识培训,增强农村妇女科技致富的能力。重点开展女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龙头企业带头人等妇女骨干的培训。积极参与“阳光工程”、“星火计划”的培训,确保妇女参训比例在40%以上。
2、加大科技指导服务。继续开展“巾帼科技莱芜行”活动。发挥依托农科所成立的妇女高新技术培训推广指导中心的作用,组织农业专家、技术人员送科技下乡。通过建立联系点,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农业专家与女能手、女能手与农村妇女建立联系与合作,指导农村妇女科技致富。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利用现代教育网络资源,建立“巾帼科技致富网站”和“巾帼科技上网室”,为妇女提供信息服务。
3、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鼓励扶持农村妇女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社、协会、研究会等合作经济组织,推行“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发挥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在传播技术、沟通信息、联结农户、开拓市场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妇女的组织化水平。
4、促进农村妇女就业创业。为妇女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促进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开展创业服务,支持农村妇女发展二三产业,兴办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领办合作经济组织,创办个体、民营企业。命名一批农村妇女创业示范基地。宣传表彰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5、组织农村妇女开展“美在家庭”活动,积极参与生活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推进家庭生活文明化,家庭教育科学化,家庭成员知识化,引导农村妇女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巾帼文明队”的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活动,促进文明村风的形成。
(二十二)市社科联
1、完善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工作的格局,鼓励社会资金赞助哲学社会科学在广大农村的普及活动。
2、广泛运用论坛、讲座、研讨会、座谈会、报告会、专题调研、图片展览、普及周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会科学进农村的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栏、黑板报等科普阵地的作用,大力宣传与“三农”有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3、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多写科普读物,把深奥的理论深入浅出地介绍给广大农民群众,用科学理论吸引农民、教育农民,提高农民群众的哲学社会科学素质。
(二十三)市工商联
1、充分发挥工商联在农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农村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按计划、分层次、分批次地做好农村工商联会员的教育培训,引导农村会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努力提高农村会员的科技文化水平。
2、进一步扩大对外联系工作,组织农村会员与市外、省外、国外的工商社团联系与合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村会员企业外出考察,学习外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开阔视野,增进友谊,努力提高农村会员的自主创新能力。
3、引导会员企业在提高自身科学素质、办好自身企业的同时,发挥乡镇商会和涉农行业商会的作用,利用商会的网络优势、人财物优势,积极开展“民企帮村”活动,加强与农民的联系交流,着重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能力、提高农民收入上多做工作,为农业、农村、农民的更快更好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多做贡献。
(二十四)市文联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抓好联系民营大户的服务工作。帮助民营大户搞好科普知识的学习、宣传;帮助民营大户抓好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扶持、帮助民营大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抓好文艺骨干队伍建设,做好省、市级作家协会会员的培训发展工作。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中的业余文艺骨干的推荐、发展工作。
3、围绕提高城乡居民文化素质,积极开展文艺活动。
4、开展文艺下乡,直接为农民服务。

 

莱芜市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的要求,“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由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担任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农机办、市环保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为责任单位。为做好该项工程的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科学课程改革,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
   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改革教学方法。结合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全民科学教育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和继续教育。(市教育局、市科协、市科技局)
   (二)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保障科学教育改革的基本条件
   1、建立健全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室。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科学教育实验室建设及其软硬件资源的配置与开发体现“以科学探究为核心”的科学教育改革理念,为实现科学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变提供有效的实验资源、设备条件保障。“十一五”期间,使全市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地区中小学实验室及其仪器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学的需要。(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2、加快图书装备建设步伐。在“十一五”期间,改变我市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图书室(馆)、阅览室规模偏小和科技、科普类图书数量严重不足的现状。(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
   (三)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学和科研队伍建设
   1、将科学教育纳入“十一五”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开发及充分利用网络载体,提高中小学科学教师学历层次,加强科学教育专业建设,提高中小学科学教师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科技局)
   2、积极探索新型的教师培训方式,有效提高科学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和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每年培训高中科学教师20名左右。(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四)促进科学教育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为中小学科学教育奠定可持续发展基础
   组建科学教育专业师资队伍,深入基层,引导并推动中小学校开展科学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教学改革经验交流、教师研修、科普讲座等活动,帮助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科学教育的质量。(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实施途径
   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的实施,主要通过专题项目的方式进行。“十一五”期间,主要实施如下项目:
   (一)“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发展”项目
   组织多学科、多层次的科学教育专业队伍,深入中小学校,发现、研究和解决科学教育教学中的问题,通过组织以校为本的培训、教研活动、举办科普讲座等多种活动方式,选派部分优秀教师参加科学骨干教师国家、省、市级培训,通过国家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或科学教育讲座,开展农村科学教育师资培训和科学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及聘用工作。经过三年左右的项目周期,在全市范围内形成10所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培养50名中小学科学骨干教师,使其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到辐射、示范作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科协)
   (二)“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条件建设示范工程”项目
   在 “综合实践活动基地”中选择1-2个条件较成熟的单位,通过规划指导、人员培训以及配备适当的软、硬件资源和开发指导等方式,增加科学教育实践的功能,使其承担当地科学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并发挥示范作用。在10所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和2-3个“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建设低成本高教育价值的探究型实验室,保障以科学探究为核心的科学教育改革的实施,成为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室建设改革发展的示范工程。(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
   (三)“促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项目
   组织专家对莱芜市现有各类网站进行评审,选择思想性、科学性、教育性和资源的丰富性均达到一定水准的网站,通过表彰奖励、委以网络培训任务、资源开发任务等方式,支持和鼓励其扩大科学教育资源的容量,提高资源的水平和质量,并吸引更多更好的网站加入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和提供的行列。(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四)“一流科普资源进校园、进社区”项目
   根据国家公民科学素养推荐读物目录,向中小学、社区和校外教育阵地、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机构推荐科普读物及资料,作为中小学图书馆及校外教育阵地等机构的基本配备图书资料。组织专家选择趣味性、科学性、教育性均佳的活动,向中小学推荐,采取送进校园或在校外场所开展活动的方式为中小学生参加科学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妇联、市总工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对科学教育与培训的领导和协调
   科学教育与培训是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科学教育与培训的领导,组织制定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并要有专项经费保障。各级政府部门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尽快落实,认真执行,切实抓好科学教育与培训工作。
   (二)加大中小学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投入
   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高素质科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都需要相当数量的经费作为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投入。
   (三)建立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的评估体系
   定期对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进行评估,重点关注在中小学科学教育中对学生终身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能力与素质,了解中小学生在这些方面的发展状况,分析其影响因素,诊断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并且提出改进的策略,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莱芜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的要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市科协和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广电局等部门为责任单位,共同规划组织实施。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的任务和要求,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并推向市场。集成市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面向社会的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科普服务。通过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基础建设,为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
   1、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规划。对部分优秀选题进行重点扶持或资助。以推介、倡导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重点选题的创作。(各成员单位)
   2、加大扶持和奖励优秀原创科普作品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支持基层科普工作者结合实际创作高水平的科普作品。根据有关政策研究设立莱芜市优秀科普作品奖,定期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科普作品,推荐一部分优秀科普作品参加省级、国家级优秀科普作品奖的评选。(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
   3、鼓励和支持科普创作协会、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等科普团体发挥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和进修活动,提升我市科普书刊编辑、科技辅导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专职科普工作者尤其是学会会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各成员单位)
   (二)以科普资源库开发建设为主导,以“数字化莱芜”建设为依托,搭建科普资源交流服务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多的科普公共产品和服务
   1、着力建设科普产品与信息资源库。在公共资源方面可共享中国科协及省科普资源库,吸纳一切有益的科普资源,开发我市的科普资源,“十一五”期间科普资源库建设初具规模。(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
   2、建设科普人力资源库。在做好各学科专业技术人员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各学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广泛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参加科普创作和科普服务工作,明确他们的社会科普责任。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协会和科普服务团,为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
   3、发挥互联网科普传播优势作用,加强莱芜市科普资源互联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省市农业信息网、省科普网等网站的信息资源,注意吸收整理和集成,搭建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络平台;鼓励支持各区自主开发和深入挖掘基层科普资源,创办地方性科普网站。(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科协)
   4、发挥电视、广播等媒体互动性强、形象、直观的优势,开展优秀科普作品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资源的共享范围,为公众提供普及和交流科技知识的园地。(市科协、市广电局)
   (三)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政策环境
   1、制定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政策。(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2、制定相关规章和标准,充分保护各类科普资源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普资源中的作用,鼓励各种机构和媒体有选择地释放自有科学教育资源的版权,支持公益性科普活动。(各成员单位)
   三、2007-2008年重点工作
   (一)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创新发展、共创和谐”为重点,开展科普资源开发和服务
   1、积极开发科普挂图、音像制品、展览展品等科普资源,在各区和市直各单位举办主题展览;编制以家庭节能为主的科普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农村、社区、学校。(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
   2、做好与中国科普大篷车节目的合作播放工作。广播、电视、网络、刊物和报纸等媒体要努力编创节能、环保、安全健康的科普节目,增加展播时段。(市科协、市广电局)
   (二)结合实际,切实推进科普资源建设工作
   1、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规划;设立全市优秀科普作品奖,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基层科普工作者积极开展低成本、乡土化的科普资源开发制作。(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
   2、建立起一支涵盖农、林、渔、畜牧、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的市级科普专家服务团,办好专家服务热线、网上交流,公众信息咨询,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业局)
   3、初步搭建起“莱芜科普资源库”框架,收集整理科普信息资源,进行分类整理、加工,通过科普资源网络平台,畅通科普资源在市内免费共享的渠道。(市科协)
   4、管好用好农村“科普村村通”宣传栏和社区科普画廊,坚持常换常新,结合我市实际制作科普挂图。同时做好科普光盘和科普村村通资料的编创,免费发放给乡镇村农民群众。(市科协、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
   5、加强与媒体合作,拍摄科技教育专题片,作为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素质教育的教材。(市科协、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
   6、编辑发放一系列培养新农民的科普系列读本;开发制作农业和农村科普光盘。(市农业局、市科协)
   7、组织系列主题网上科普活动带动对科技的宣传;对“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报道。(市科协、市广电局)
   四、工作要求
   (一)将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各牵头和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相关单位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三)拓展各部门科普资源的服务功能,扩大科普展览、展教品、远程教育课件、培训教材等现有资源的服务范围,探索建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使产生的公共科普产品迅速送达基层,服务公众。


  
   莱芜市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
   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提升市民科学素质,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的要求,特制定《莱芜市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开通科技栏目。各区的广播、电视等媒体有固定的科技栏目。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莱芜日报》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等大幅度增加。
   2、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提高科技专栏的制作和传播质量,培育一批优秀科普节目、科普图书、科普网站、科普期刊,形成我市的科技传播媒体品牌。
   3、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培育科普文化市场,尽快形成科普文化产业群,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发行渠道。
   4、发挥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培育和扶持对公众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
   二、实施措施
   1、鼓励、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的科技节目专栏专题进一步提高质量,使其成为有广泛影响的媒体精品。扶持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科普网站。
   2、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3、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引进现代营销模式与先进编创技术,注重市场调研,提高播出和编辑出版质量。
   4、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读物发行渠道,高度重视服务“三农”科普图书的发行工作;加强销售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的发行工作,加强家庭书屋建设。
   5、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结合公众关注的重大事件,各类媒体要加强科学宣传与普及,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6、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利用网站(页)、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科学教育与宣传。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党委、政府及企业网站,应结合自身实际,增加面向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的科普内容。
   三、责任分工
   全市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宣传部:协调指导全市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市广电局:推动市电台、市电视台充分发挥优势,在新闻节目中及时准确报道科技动态,通过专题节目详尽深入挖掘科技主题,策划组织大型专题活动全方位展现科技进步,以强化互动和主题活动带动网络科技宣传。
   市教育局: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学校宣传媒体和阵地加强科技知识宣传,提高学生科学素质。
   市科技局:在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支持各类媒体对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宣传,扩大科技传播范围。
   市农业局:健全农业科技图书和电子出版物发行网络。结合实际,确定选题,制作一批农业科技宣传册、宣传画,做好发放工作,加大科技传播力度。发挥好、利用好农广校卫星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扩大科技传播的深度和广度。
   市林业局:加大大众传媒林业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投入。在莱芜林业局网站上开辟科技专版,在《莱芜日报》上开辟林业科技专栏,联合电视台举办林业宣传月,联合电台举办科技讲座,联合山东科技报、山东林业科技、泰山林业科技等举办科技论坛,制作林业科技知识影像制品,广泛宣传林业科技知识,切实提高全民林业科技素质。
   市环保局: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加强青少年的环境教育,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市总工会:办好自身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扩大传播范围。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将科学思想、方法和技术融入技术改造创新、技术竞赛等活动中,提高职工科学素养。
   团市委:推动各级团组织办好网站、网页,增加科普内容,努力打造有一定影响的科技传播品牌栏目。
   市妇联:通过“美在家庭”创建活动、“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竞赛活动等,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服务,倡导科学生活方式,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和未成年人科学素质。
   市科协:联合各类媒体开展“全国科普日”等专题科普活动;推动网络科普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依托自身网站,积极开展网络科普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职能工作。
   2、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各部门经常开展交流,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相互积极配合,协调开展工作。
   3、广泛动员,形成合力。要动员激发媒体、科技界、教育界、普通群众等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形成上下联通的局面,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莱芜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的要求,“莱芜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实施由市发改委、市科协担任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工商联为责任单位。为了做好该项工程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任务和要求,拓展和完善现有各类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有计划地推进科普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建设科技馆、图书馆等场所,发展基层科普设施。通过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我市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制定《莱芜市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意见》
   根据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山东省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意见》,制定莱芜市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意见,提出全市科普设施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分布与规模等,加强对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市发改委、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二)按照国家标准做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认定和管理
   1、根据《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等科普设施专用的国家标准,指导科技馆等科普设施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室内环境、运营管理、改造更新等。(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根据国家科普设施的认定办法、管理条例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详细合理的工作细则和办法,规范和推动科技场馆及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市科技局、市科协)
   3、根据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科普设施的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的工作细则和办法。(市妇联)
   (三)突出社会公益性,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中国科协、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科协发普字〔2003〕30号)等相关政策,坚持科普设施的公益性原则,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成员单位)
   2、发挥科普设施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进一步发挥我市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基层科普设施的作用,改善设施硬件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青少年开展科普活动创造条件。(市科协、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3、丰富科普设施的活动内容,提高展教水平,增强吸引力。
   ——提高科普展览、展品设计制作水平和能力。择优扶持设计制作机构,推动设计制作社会化,提高科普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加强交流与合作,培育适合我市实际的科普展览、展品市场。(市科协)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团市委)
   ——发挥科研单位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各类科普设施的人员培训,加强不同类型设施间使用和管理的经验交流,提高利用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的水平。(各成员单位)
   4、增加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和专业设施的科普功能,发挥它们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作用。
   ——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以不同方式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实验室、研发中心等机构和设施有针对性地向公众开放。(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市社科联)
   ——拓展和完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不断开发满足青少年参与需求的科普活动项目,完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设施;发挥科普类青少年教育基地在科普教育中的作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妇联)
   ——增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科普教育功能,将有关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内容,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的提高。(市总工会)
   ——增强职工学校、文化宫、俱乐部等企业文化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逐步提升和改造全市工会系统的职工教育设施,并组织开展各种科普活动,吸引职工参与,使它们作为企业科普活动的重要阵地,满足全市职工群众获得科普教育、提升科学素质的需要。(市总工会)
   ——发挥我市家长学校(设立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的家长学校)在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广大家长科学素质的提高。(市妇联、市教育局)
   (四)加大我市科普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
   1、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在全市社区、乡村和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科普画廊(宣传栏)、科普活动室(站);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推进“农民科技书屋”建设;加强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总工会)
   2、开展科普展览展示活动。(市科协)
   (五)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设施建设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的政策和措施。(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研究制定鼓励科研院所、职业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团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的政策和措施。(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科协、市社科联)
   三、2007-2008年重点工作
   (一)发展科普基础设施
   1、根据全国《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山东省政府《山东省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关于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意见。(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2、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指导我市科技场馆建设。(市发改委、市科协)
   3、根据国家关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实施意见,拟定我市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
   4、根据国家规定,部署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制定建设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计划。(市委组织部)
   5、做好市科技馆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市科协、市发改委)
   6、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以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科学素质主题教室、主题角。(市总工会)
   7、对共青团、妇联所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教育基地工作情况进一步调查摸底,做好相关工作;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大力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努力扩大青少年科普活动阵地覆盖面。(团市委、市妇联)
   8、在全市农村实施“一站、一栏、一员”工程,在所有乡镇及中心村建成一处科普活动站,在所有行政村建成一处高标准科普宣传栏,配备一名科普宣传员,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农村科普能力。(市科协、市财政局)
   9、在全市城区实施“社区科普通”工作,在城市社区建设一组高标准的科普宣传栏,建立一处科普活动室(站),成立一支科普志愿者队伍,搭建城市社区科普工作平台。(市科协)
   10、争取条件,配备科普大篷车,充分发挥其功能。(市科协)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构
   成立由市发改委、市科协担任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工商联担任责任单位的莱芜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协调小组。组长由市发改委、市科协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同志担任,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协调员,并各确定一名具体联络员。
   (二)落实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
   政府应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对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的功能。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各成员单位根据承担的任务,按照全市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三)完善计划方案,加强资源整合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合理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计划;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莱芜市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意见》以及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要求,“莱芜市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科协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的实施工作,经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十一五”期间主要推动的工作包括:
   1、根据国家和山东省为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不断出台的政策及相关法规,及时提出贯彻意见。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做好各部门责任分工。
   2、推动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专兼职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发展的良好环境。
   3、推动建立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投入机制,提出加大政府的投入措施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公益事业的政策。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研究提出科普事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法规
   1、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制定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赞助、捐赠科普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事业实体。形成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纳市内外机构、个人资金支持的多渠道科普经费投入机制。(市科技局、市科协和市财政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2、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加强科普能力建设的有关政策,提出加强全市科普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二)推动科普队伍建设
   1、依托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鼓励和支持科技专家进行科普创作,参与科普教育、科技传播和普及活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2、加强各级科普组织和科普网络建设。合理配备乡镇科普工作人员,培养培训村级科普员,以完善全市科普组织网络和科普工作组织队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3、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大专院校学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和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的专业和技术特长,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普兼职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协会。以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载体,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和技术培训,推广和应用职工的技术创新成果,全面提升企业职工的科技素质。(市经贸委、市总工会、市科协、团市委、市妇联)
   4、严格执行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科技记者、编辑等大众传媒科普人员的素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人事局、市广电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三)建立表彰奖励制度
   对在我市科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定期给予表彰奖励。(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四)建立和完善科普监测评估体系
   1、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莱芜市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2、定期开展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调查。与全省同步,会同统计部门,以扩大调查样本的方法实施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调查。实施年度全市科普统计工作,准确地掌握全市科普资源和配置状况,为政府科普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为科学素质工作提供依据。(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3、提出公民科学素质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五)建议和完善督促检查和考核机制
   1、建立完善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督查制度。实施督查各区人民政府是否将科学素质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工作进度、责任落实等情况。(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2、建立周期和年度考核制度。对各区和成员单位实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全市科技进步绩效考核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目标。(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和市科协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三、2007-2008年重点工作
   (一)科普政策法规
   1、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关于加强全市科普能力建设若干意见。(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
   2、巩固发展市级科普教育基地,促进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实验室向社会开放,制定开展科普活动的有关意见。(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
   3、提出增加科普投入的相关政策。(市财政局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二)科普队伍建设
   1、制定培训计划,实施提高科普能力方面的知识培训。(市科协)
   2、加强全市科普组织和科普网络建设。(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教育局)
   (三)表彰奖励
   表彰全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市人事局、市科协、市科技局)
   (四)监测评估
   1、研究提出《莱芜市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市科协、市科技局)
   2、成立监测评估工作专家委员会,并对监测评估工作提出安排计划。(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3、开展2006年度科普工作统计。(市科技局)
   (五)督促检查考核
   1、提出年度考核内容和指标要求,实施对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考核。(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2、做好文明建设考核,科学素质指标的制定和考评工作。(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四、工作要求
   (一)将“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任务,提出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结合部门和地方的实际,推动相关任务和具体工作内容在本单位和本系统的组织和实施;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二)落实责任部门和单位具体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协调。
   (三)在有关政策的制定工作中,注意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工作会议,听取多方面意见,力求保障条件和监测评估的相关政策意见的实际、实用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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